政府推行電子政務 必須清拆各自為政藩籬
發佈時間 : 2023/11/13 18:30 阅读量: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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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論)日前,行政會完成了討論修改《電子政務》及相關法規的草案,建議擴展公務通訊、文件及電子證明的適用範圍,在公共部門與司法機關和公共資本企業之間實現公文往來“無紙化”;並賦予電子公告法律效力,以取替對外張貼紙本。近日又完成討論《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電子化》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相信類似的法律法規草案會在近期陸續有來,這意味著在信息化急速發展的今天,當局希望團體、機構和公民個人,盡量利用網絡電子手段與政府打交道,既方便公民能透過捷徑使用政府所提供的各項服務;而且有利於當局節省人、財、物的各項開支,建立新型的行政管理和司法體制。此舉方向正確,值得積極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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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永遠榮譽會長陳溥森

        澳門電子政務法早在2020年9月27日已經生效。幾年過去,當局在推行電子政務數碼化和智能化方面確實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績,例如“一戶通”整合了100多項公共服務,手機應用程式開戶人數已超過55萬多人;2021年10月18日市政署正式推出的“市政在線”APP,目前使用者巳超過50多萬人次,及時回復和處理環境衛生、設施設備、公園綠化、食品安全等範疇和其它問題。盡管如此,但在坊間卻依然責有煩言。皆因在個別部門,有些人把電子政務簡單地理解為把紙張服務變成線上服務就算是大功告成。其實在現實中無論社團、企業或個人都有反映,坊間有政務辦理在網上申請後僅按流程順序走了幾個步驟後便進入了“掘頭巷(斷頭路)”的情況,最終仍然要經辦人親臨政府部門設置的服務專窗辦理才能完成。事關現時不少行政流程受制於現行法規的制約,執行時不得不蕭規曹隨。此外還在於政府內部機構重疊、職能交叉、權責脫節,而導致網絡技術設備不同、標準各異、職口錯對,難以無縫銜接。不然的話,一個體量有限的澳門特區,怎會在公共行政資訊網上提供網頁的部門就多達40多個?

        政府,是一個職能定位和結構深度相連,由縱橫層次單位組成的龐大行政架構,整個機器啟動擺脫不了官場沿襲的運行慣性,無論是要調校方向抑或是改變速度,都備受阻力而不易作為。推進電子政務並非一個抽象寬泛的概念,而是當今社會有效實現行政服務及內部管理功能,在政府、社會和公眾之間服務系統實現有機集合的必然趨勢。因此其服務範圍再也不僅僅滿足於在繳納水電費、行車稅和交通違章罰款及解決零碎市政問題等方面,而應該朝著“一網通辦”的方向發展,令市民不管身在世界何方,所處何種環境,都有方便的途徑使用政府所提供的各種服務。問題是,政府至今仍然沒有、也沒打算設置專責部門統管此事,而全靠行政公職局牽頭,身份證明局輔佐配合去處理日常工作,政府表明只統一負責網站維護、行政人事、財務管理等事務,其它事情則任由各部門自行負責。須知不同的行政職級涉及不同的資料和權力配置,行政公職局雖有隸屬行政法務司之利,對一些法規問題處理也許較為方便,但對同層次、同級別的單位則處於平起平坐的階位,難以越權過問處置。這樣,當局就無法統攬全局,透過梳理問題展開頂層設計,並根據實際先急後緩地指出前進的目標,作出階段性的部署,以及細化一些工作操作。經驗證明,任由各職能部門獨立自主行事,最容易形成政出多門和各自為政的局面,構築形形色色的懶政藩籬,很難實現共享數據和優化管理與簡化行政的目的。

        要推行電子政務,考慮到目前本澳科技創新仍面對頂層設計缺位、產業政策不明以及人才不足和法律滯後的諸多限制,而線上開戶巳有近萬個實體賬戶仍要線下服務的情況,針對日後會擴展的社區民生和鑑證服務的趨勢,不妨選擇以整合“一戶通”為突破口,先把21項進駐“一戶通”的公共服務,19項公共服務使用“一戶通”身份識別及電子通知技術等,與現時政務APP整合,利用“一戶通”解決一部門多賬號問題。在逐步清拆部門之間的藩籬壁壘後,再進行各方協調整合,建立起較為統一的數據管理、共享及開放機制,爭取實現“一網通辦”。同時,還應根據本澳公民長者居多,設計出使用時可視化、操作流程簡便,容易上手且不易曝露和散失個人私隱數據的應用程式,盡量縮小網通鴻溝。只要能大膽從簡到繁地有破有立,政府才能在推行電子政務的過程中,全面應用現代化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及辦公自動化技術,建立起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全新管理模式。